局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高效、全面公开,决定对2024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评估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1月25日—11月28日
二、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按照《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细则》要求,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督查: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重点工程建设信息、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公开内容。
(二)平台建设和回应关切。切实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将其打造成行政机关又一重要政务发布平台。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三)政策简明问答开展情况。政策制定业务部门(处室)、宣传部门解读重点政策,把企业、公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以一问一答方式,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简明问答”专栏进行解读。
三、督查方式
1、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梳理检查,总结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措施。
2、随机抽查。结合自查情况,局办公室将安排人员采取网上检查等方式,对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安排专人做好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到不缺不漏,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提升公开水平。各单位、部门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持续丰富公开方式,探索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三)突出目标导向。严格考评奖惩,此次检查情况纳入全市住建系统2024年度综合目标考评范围。
联系人:丁润,电话: 84387378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