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推进,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提前谋划,创先争优,全力推进发展大道(黄河桥至彩塑运河大桥)、苏州路东延(富康大道至黄河南路)等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积极与发改、财政、资规等部门对接,加快前期手续办理,为进场施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进度安排,拟于2月开展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勘察设计招标工作;6月底前完成工程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手续报批;7月开展施工单位招标工作;8月完成施工组织、方案报批及施工准备工作;9月进场施工;年底完成总工程量的40%。
二是加强巡查,切实提升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水平一方面充分利用城市生命线系统软件,持续做好直管区域市政道路维修管养,提高维修质量,实现智慧化养护管理;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市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检查工作,对在各区发现的路面破损、网裂等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切实提高我市市政基础设施管养水平。
三是加大力度,抓实抓牢市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新建工地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力求全面覆盖、精准排查;开展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开沟、开槽、开洞”等不良现象,造成市民出行舒适感差、养护难、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开展隐患桥梁和危桥排查整改工作,同时从各县区抽调人手,组建考核小组对道路桥梁养护情况进行季度考核。查薄弱、补短板,切实把安全生产当作当前紧要大事抓紧抓实。
四是有效加强占道挖掘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开展城市道路占道挖掘审批工作,主动靠前服务,通过现场联合、网上受理、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措施,全面实现“一日办结”。按照“少占路、少开挖”原则,引导选择合理的挖掘修复方案,加强关键节点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道路的损坏。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立即报送城管部门处理,落实信用管理,建立完善、闭合的“审管监”良性互动机制。
五是严格把关房屋工程市政专项验收。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制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专项验收备案,实施申报流程及资料清单公开制,严格按照验收备案要求查看资料并现场勘查,确保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排水安全畅通运行。
六是加强我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并规范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力度,根据《江苏省城市桥梁和地下道路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相关要求,将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全市范围内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培训工作。